院属各教学系、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工作检查、指导、监督过程中的作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学院决定加强院级教学督导组织建设,增加督导组人员数量,完善督导组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师大AV 督导工作条例》(修订版),经学院研究决定,聘任郑丽霞、杜萍、王昌善、于璐、张炼五位同志为教学督导专家,郑丽霞同志任组长。聘期为2024年9月——2026年9月。请各教学系和实验中心对教学督导专家的教学督导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和协助。
AV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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